建議零售價: ¥780.00/盒
亮健價:¥認證可見 / 盒
通用名稱: 阿泰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
生產廠家: 福建廣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230029
有效期:
是否拆零:是
件裝規格:1
維生素D滴劑(膠囊型)(線上)
國藥控股星鯊制藥(廈門)有限公司
400單位*12粒*2板
維生素D滴劑(線上)
國藥控股星鯊制藥(廈門)有限公司
D400單位*60粒
維生素D滴劑(膠囊型)(線上)
國藥控股星鯊制藥(廈門)有限公司
400單位*12粒*3板
促肝細胞生長素腸溶膠囊
杭州華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50mg*12粒(福錦)
Q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片
成都苑東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5mg (按C21H29N6O5P計)*30片
二甲雙胍格列本脲片(II)
三門峽賽諾維制藥有限公司
7片*2板(一孚蕓)
甘露聚糖肽片
成都利爾藥業有限公司
5mg*24片*2板(多抗)
睪丸片
青海琦鷹漢藏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0.2g*12片*8小盒
腸內營養乳劑(TPF)
費森尤斯卡比華瑞制藥有限公司
500ml
腸內營養乳劑(TPF-T)(水果味)
費森尤斯卡比華瑞制藥有限公司
200ml(瑞能)(腫瘤患者)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5mg*10片(博蘇)
馬來酸氯苯那敏片
廣東南國藥業有限公司
4mg*100片(南國)
克霉唑乳膏
廣東恒健制藥有限公司
10g
氯雷他定顆粒(新世通)
海南新世通制藥有限公司
5mg*6袋
醋酸潑尼松片
天津信誼津津藥業有限公司
5mg*100片
產品名稱 | 泰中定 阿泰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 (0.15g*5片+0.1g*5片)*2板 |
產品規格 | (0.15g*5片+0.1g*5片)*2板 |
生產企業 | 福建廣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230029 |
性狀 | 阿泰特韋片:本品為粉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 利托那韋片:本品為白色至類白色橢圓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 |
有效日期 | 365 |
主要原料 | 本品為阿泰特韋片和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 阿泰特韋片活性成份為阿泰特韋。 化學名稱:(1S,3S,4R)-N-((S)-1-氰基-2-((S)-2-氧代吡咯烷-3-基)乙基)-2-((S)-3,3-二甲基-2-(2,2,2-三氟乙酰胺基)丁酰基)-2-氮雜螺環[雙環[2.2.1]庚烷-5,1'-環丙烷]-3-甲酰胺。 分子式:C24H32F3N5O4 分子量:511.55 輔料:乳糖、微晶纖維素、交聯羧甲纖維素鈉、膠態二氧化硅、硬脂富馬酸鈉、薄膜包衣預混劑(胃溶型)(紅氧化鐵、二氧化鈦、聚乙二醇、羥丙甲纖維素) 利托那韋片活性成份為利托那韋。 化學名稱:10-羥基-2-甲基-5-(1-甲基乙基)-1-[2-(1-甲基乙基)-4-噻唑基]-3,6-二氧-8,11-雙(苯甲基)-2,4,7,12-四氮雜十三烷-13-酸,5-噻唑甲酯,[5S-(5R*,8R*,10R*,11R*)]。 分子式:C37H48N6O5S2 分子量:720.95 輔料:共聚維酮、月桂山梨坦、硬脂富馬酸鈉、無水磷酸氫鈣、膠態二氧化硅、薄膜包衣預混劑(胃溶型)(羥丙纖維素、羥丙甲纖維素、二氧化鈦、聚乙二醇、聚山梨酯、滑石粉、膠態二氧化硅) |
主要作用 | 用于治療輕型、中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 本品為附條件批準上市,目前病毒仍在不斷變異,本品應根據新冠病毒流行株變異情況,進行相應研究,確認其對于當前流行株的有效性。 |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片劑需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掰開或壓碎。 本品為阿泰特韋片和利托那韋片的組合包裝。阿泰特韋片必須與利托那韋片同服,如不與利托那韋片同服,阿泰特韋的血漿水平可能不足以達到所需的治療效果。 應在第一次出現癥狀3天以內盡快使用。 劑量 本品推薦的臨床劑量為阿泰特韋0.15g(1片)聯用利托那韋0.1g(1片),每日兩次,連續服用5天。 特殊人群 肝損傷 輕度(Child-PughA級)或中度(Child-PughB級)肝損傷患者無需調整本品劑量。目前尚無嚴重肝損傷患者的藥代動力學和臨床數據,因此,重度肝損傷患者不應使用本品。(參見【注意事項】【臨床藥理】) 腎損傷 尚未獲得在腎損傷患者中的臨床研究結果。(-參見【注意事項】【臨床藥理】) |
禁忌 | 對本品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不得與高度依賴 CYP3A 進行清除且其血漿濃度升高會導致嚴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的藥物聯用。本品不得與強效 CYP3A誘導劑聯用,否則會顯著降低阿泰特韋/利托那韋血漿濃度,可能導致病毒學應答喪失和潛在耐藥性。鑒于 CYP3A 誘導劑停用后的延遲效應,即使最近停用了列在下表中的藥物,也不能立即開始本品治療。(見【藥物相互作用】)(其他詳見說明書) |
注意事項 | 本品必須在對COVID-19治療有經驗的專科醫師的特別觀察下使用,對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必須具有明確的診斷和適當處理的設施與條件。 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導致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 正在接受經CYP3A代謝藥品治療的患者開始服用本品(一種CYP3A抑制劑),或已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開始服用經CYP3A代謝的藥品,均可能升高經CYP3A代謝藥品的血漿濃度。 使用抑制或誘導CYP3A的藥品可能會分別升高或降低本品的濃度。 這些藥物相互作用可能導致: 有臨床意義的不良反應;隨著合并用藥的暴露量增加,可能導致嚴重、危及生命或致命性事件。隨著本品的暴露增加,可能出現有臨床意義的不良反應。 本品治療作用的喪失,可能出現病毒耐藥的情況。 禁止與阿泰特韋/利托那韋聯用的藥品見表2(見【禁忌】),與本品可能有顯著相互作用的其他藥品見表3-5(見【藥物相互作用】)。在本品治療之前和期間應考慮本品與其他藥品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應在本品治療期間審查合并用藥,并監測患者發生的與合并用藥相關的不良反應。腎損傷: 尚未獲得在腎損傷患者中的臨床研究結果。 肝損傷: 基于已完成的在肝功能損害和正常肝功能受試者中進行的Ⅰ期臨床試驗評價了肝功能損害受試者中阿泰特韋的臨床安全性。隨著肝功能損害程度增加,不良反應發生率增加(血小板計數減少,最高嚴重程度CTCAE3級;低白蛋白血癥,最高嚴重程度CTCAE2級),未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其他異常。阿泰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在肝功能損害患者中應用時,可注意監測血常規、肝功能等指標變化。肝臟毒性: 接受利托那韋治療的患者曾發生肝轉氨酶升高、有臨床表現的肝炎和黃疸。因此,既往有肝臟疾病、肝酶異常或肝炎病史的患者應慎用本品。 出現HIV-1耐藥的風險: HIV-1感染未得到控制或未確診的患者,如果聯用本品,可能發生HIV-1對HIV蛋白酶抑制劑產生耐藥性的風險。 輔料 阿泰特韋片含乳糖。患有半乳糖不耐受、總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見遺傳性疾病的患者應禁用本品。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目前尚無評估本品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影響的臨床研究。 |
不良反應 | 詳見說明書。 |
貯藏 | 陰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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